2007年4月11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中国风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一位87岁老人的意外失踪让其家人陷入了痛苦之中,而对负有责任的湖南省耒阳市民政局救助站来说,则是麻烦的开始。
救助站丢了老人应给什么“说法”
傅天明 洪克非

  高龄老太意外走失
  在失踪前,家住耒阳市黎元新村的刘开秀已有87岁,育有三女两子。1979年老伴去世后,老人便被儿子唐齐快接来住在某铁路家属区内。同住的还有女儿唐齐花一家人。
  老太太多年来有个习惯,吃了饭就喜欢走一走,散散步,一般最多两个小时,走动范围多在家附近,走后不久就会回来。唐齐快说,老人稍许有些痴呆,一旦心里着急,就讲不清自己的想法。
  2006年12月31日早上8点多钟,老太太吃过早饭照例说要到外面走一走,没想到这一走却是至今未归。
  “平时走了一两个小时就回来。”唐齐快说,那天到10点钟仍不见回来,家里人就感觉有些不对。儿女们随即去老太太平时喜欢去的地方查看,都没找到。直到中午12时,老太太仍不见踪影,而往常这时,她必定会回家吵着要吃饭的。唐齐快兄妹更加着急,便号召亲戚朋友一起寻找,直到天色渐黑才无功而返。
  第二天,也就是2007年元旦的上午,无奈的唐家人报了警。在耒阳市五里牌派出所,民警承认,昨天确实有个老太太到了这里。当地村民发现这位年事已高的老人迷路后,觉得她可怜,又问不清家庭住址,便想留老人吃饭。在被老人拒绝后,一些村民才报了警。
  五里牌派出所接警后,派出了3个民警把老人接到了派出所,对其进行了询问,但老人仍然讲不清楚自己的身份和家庭住址。没办法,民警只好把老人送到了耒阳市救助站。

  救助站里再度失踪
  五里牌派出所民警陈旭开车陪唐家人来到了位于市中心的耒阳市救助站领人。然而,欣喜的唐家人很快又陷入了绝望之中。
  “救助站说把人放了,因为我妈妈说要走。”唐齐快说,他们和民警到救助站时,工作人员在打牌,而且态度很不好。
  救助站工作人员的回答引来了民警的质疑:“要放她走,我们派出所昨天就放了,何必等你们来放?我们送来的,肯定是人有特殊状况的!放走前至少也要给我们来个电话征询意见啊!”
  后来唐家人了解到,民警把老人送到救助站后仅一个小时,救助站就把人放了。对于救助站声称是被救助者自己要走的说法,唐齐快兄妹并不认同。唐齐快说,在没有和警方联系的情况下,任由已经失去判断力的老人出走,实际上等于“把老母亲推向死亡的边缘”。
  几次交涉之后,救助站终于承认有些责任,同意派人去帮忙寻找,并到电视台打广告寻人。同时,唐家人也发动亲戚四处寻找,到电视台登广告,印制寻人启事四处张贴。然而,几个月过去了,老人仍是无影无踪。

  子女坚持只要母亲
  今年3月8日,准备以司法手段解决问题的唐家人带着律师罗秋林来到救助站。当时站长不在,他们推开门发现,救助站人员竟又在打牌,并言称“仅仅玩两元一次而已”。
  耒阳市救助站一位姓廖的站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按照国家规定,救助站只能应被救助者的要求进行援助。当其提出要走时,他们无权阻拦。出于人道考虑,他们在事情发生后,在耒阳市电视台先后打了10多天广告,也派人四处找了;同时,还向周边县市的救助站发函求助,但效果不佳。
  廖的解释未能让唐家人满意。刘开秀的儿子唐齐成指出,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第5条和第11条的规定,老人在被警察送到救助站后丢失,该站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而且,在他们最初与救助站接触时,发现对方连登记的台账都没有。站里的人说在电脑里存着,结果等人来打开电脑后,登记记录中老太太的性别竟被写成了“男性”。
  “一个活生生的人被送到这里,就再也见不到了,我们想起来就心酸。”唐齐成称,为了寻找母亲,家人亲友四处寻觅,累计花费已达14万元以上。但现在,他们只要救助站把人交还。“你给一座金山我们也不要,我们只要母亲。”
  唐家人的“还人”要求,让救助站负责人深感头痛。廖站长称,他们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责任,而寻人的可能性目前看来已经很渺茫。因此,他们更希望老人家属能够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3月底,唐家人已设法将有关材料交到了耒阳市市长的手中。4月上旬,笔者从耒阳市有关部门了解到,此事已引起当地领导的重视,并由市委政法委一位副书记牵头负责调查处理。                      
  据《中国青年报》